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4-03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新吴区旺庄路109-5、6、7、8#办公用房招租。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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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4-03
挂牌价:22.77
保证金:(略)
报名开始时间:2025-04-03
报名截止时间:2025-04-30
1、(略)意向承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承租人,意向承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将划转给招租方抵部分租金。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招租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招租人有权扣除意向承租人所交纳保证金,①在招租人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未能在十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署《无锡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书》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人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2、意向承租人是法人单位的,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意向承租人是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要求,(略),将下述材料准备好后上传到系统里,并缴纳保证金:(1)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行政事业单位非自用房地产承租登记表》(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盖章)、详细合理的经营方案加盖公章;(2)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行政事业单位非自用房地产承租登记表》(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盖章)、详细合理的经营方案。3、房租支付方式: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物业费、水电费等由承租人承担。4、本次招租项目招租人应支付的交易机构服务费及承租人应支付的交易机构服务费均由承租人承担,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5、此房屋招租用途为办公,不得经营违法违规用违反政策的项目。6、承租人负责承租期内的安全、卫生、保卫工作。7、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或拆分招租。8、承租期内不得变更招租用途,不可超范围经营,如若发现合同自行终止。9、承租期间做好防火工作,因不可抗拒等意外问题所引起的财产经济损失由承租人承担。改造、装修方案需经招租方批准,不得破坏房屋结构。10、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进行的所有与房屋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和拆走。可动产由承租人自行处理,招租方不予折价接收或强制下一承租人接收,并须在租赁期满的第二天将租赁房屋完好地交回招租方。11、如遇国家政策发生改变或招租方发展实际需要等原因,招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12、公告期截止后只有一家意向承租人递交保证金的,即采取协议成交的方式成交。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承租人递交保证金的,则采取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13、如形成竞价,由招租方酌情追加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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