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为起始价,溢价金额(成交价-起始价)*75.5976%为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8.7万股股份的溢价金额,溢价金额(成交价-起始价)*24.4024%为布雷尔利(保定)金属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105.263万股股份的溢价金额。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3.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交所结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4.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略)(略)
(略)
5.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保密承诺函》原件后,方可在挂牌期间查阅留存在深圳联交所备查的相关项目资料。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及留存在深圳联交所的备查资料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6.意向受让方对本次转让标的披露的瑕疵及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对转让方未掌握的转让标的瑕疵或者其他潜在瑕疵及风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负责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7.深圳联交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深圳联交所所有权利主张,意向受让方就上述情况需要提交书面承诺函。
9.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本项目所涉及公司的股份结构、资产状况、所涉及的担保、债权、债务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本项目所涉及公司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产权交易文件等有关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本次交易存在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10.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交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11.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深圳联交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4)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5)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的;(6)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7)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信息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12.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剩余成交价款(成交价款总额减保证金金额),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13.受让方须按深圳联交所通知要求向深圳联交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14.交易双方签署交易合同后,由受让方负责办理标的的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协助和配合,若无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自行承担可能面临的风险,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主张合同无效、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等,已支付的服务费及交易价款不予退还。
15.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该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略)络竞价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