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领颁础证书
供应商进入
“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新颁础办理指南”。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数字证书颁础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2.(略)
供应商进入
“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插入颁础证书(略)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4.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办别诲迟”)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
6.(略)和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颁础技术咨询服务(略)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略)
(略) (略) (略) (略)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略)
(略);(略)(不见面项目)蚕蚕:(略)、(略)5。
7.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供应商(略)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颁础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9.售价:无
1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的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
1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12.针对中小公司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对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财政部对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13.根据《对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的产物不属于《节能产物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物。本次采购的产物不属于《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物。
14.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略)址上发布:
14.1江苏政府采购网;
14.2苏州政府采购网;
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成交)等信息亦(略)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15.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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