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5-JLNWYY-W3003
叁、项目预算:
(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序号
| 采购项目(略)
| 需求概况
| 需求参数
| (略)) | 预计采购时间
|
1
| 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 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1台
|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商务要求:详见附件2
| 62
| 2025年4月
|
酶标仪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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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1台
|
特定蛋白分析仪1台
|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1台
|
医用离心机(检验用离心机)2台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叁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
注: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2提供近叁年(2021-2023年)经第叁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2022年及2023年的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无赋码的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供应商近一年内(2024年06月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2供应商近一年内(2024年06月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公司;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公司或控股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公司,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
或
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公司,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叁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四)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公司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六)提供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的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七)无围标串标行为
(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八)需完成军队采购网(
丑迟迟辫://118.64.254.72/)供应商注册,【提供注册截图】。
五、
供应商如有质疑或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附件格式填写质疑建议书(附件
3),加盖单位公章,通过扫描后用邮箱发送((略)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略)(
www.plap.mil.cn
)发布。
七、公示时间
:
2025
年
4月3日
-2025
年
4
月
1
7
日
八、(略)
(略)
联系(略)
(略)
监督管理部门(略)
联系(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