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受
温州(略)
委托,就
机关食堂大宗物资联合采购
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
投标人
前来投标。
一、
浙鼎顿尝(略)
二、
招标内容
(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段一:牛羊肉类;标段二:禽肉类;标段叁:面粉(杂粗粮)类;标段四:调味品类;标段五:淡水鱼类;标段六:易耗品类;标段七:禽蛋类;标段八:食用油类;
本项目使用单位为:温州(略)
、
温州市公安局食堂、温州市行政中心食堂、
温州市财政局食堂
、温州(略)
5
年06月01日开始,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标段,服务期为半年期(即202
5
年06月01日至202
5
年11月30日),采用1+1模式,合同半年一签,服务时间(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根据需要可签订下期服务合同。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公司、合伙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或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
2、
具有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多证合一的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
3、
食品安全承诺书;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标段六:易耗品类的投标人无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多证合一的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请
202
5
年
4
月
1
日至
202
5
年
4
月
21
日(每日0时0分-23时59分),节假日除外。
(略)整。
3、招标文件发放:招标文件可(略)(略)现场报名或将报名资料邮箱投递至:
4、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4.1
具有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多证合一的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
4.2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4.3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
报名标段六:易耗品类的投标人无需提供
4.1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的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初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
投标截止时间:
202
5
年
4
月
23
日
09:
3
0
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