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龙泉市、遂昌县、云和县分公司2025年用餐送餐合作食堂采购项目(包一)(第四次)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龙泉市、遂昌县、云和县分公司2025年用餐送餐合作食堂采购项目(包一)(第四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龙泉市、遂昌县、云和县分公司
2025
年用餐送餐合作食堂采购项目(包一)(第四次)。
二、项目编号:
尝厂笔翱厂罢-贵奥-(略)
叁、项目概况:根据需求部门提交、经丽水市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2024
〕
117
号)审核批复的采购需求,本项目需采购龙泉市、遂昌县、云和县分公司
2025
年用餐送餐合作食堂采购。
四、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
采购内容
(略)(含税)。本次招标为合同包一。
合同
包号
| 采购内容
| 每餐
标准
| 服务
期限
| 采购限价
折扣率( % )
| (略)) |
1
| 龙泉市分公司食堂服务采购,用餐人数预估135人。
| (略)/人/餐 | 2年
| 100
| 74.8
|
注:
1.
按月用餐次数结算,具体人数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员工餐费由招标人承担,超出餐费额度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餐食标准:每餐需两荤菜、两素菜,菜品一周内应无重复。快餐米饭提供备饭,且有免费汤配送,餐食须为即日烹调;其中,米饭不少于
350
克,两荤各不少于
150
克,素菜不少于
150
克,汤不少于
200
克。
(六)*报价:
1.招标项目的报价内容为统一折扣率,按统一折扣率报价,结合投标人自身公司经营情况填报的折扣让利。统一折扣率以百分比(%)进行表述,折扣率百分比数值越小,则报价越低(如:统一折扣率70%的报价低于统一折扣率80%,结算时按照基准价×中标统一折扣率×实际采购数量),服务期内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折扣,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实际服务内容和需求,针对自身实际情况,核算所需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自行报价;
2.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所中标服务的食材货款(食材货款包括服务费、食材采购费、包装费、运输费、搬运费、贮存费、配送费、调换费、管理费、保险、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除此以外,招标人无需再向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最高采购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采购限价 折扣率100%,投标报价任何一项超过单项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4.服务期限:2年,合同到期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再续签一年。
(七)服务范围:包一:龙泉市。
(八)需求单位:
包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龙泉市分公司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龙泉市至尚餐饮店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该项目经三次公开招标,最终供应商只有一家,根据相关规定,现转为单一来源,邀请龙泉市至尚餐饮店 进行谈判。
八、公示期限: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日
九、(略)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略)
联系(略)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