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门电信楼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答疑纪要
补件
1
各潜在投标人:
一、福州城门电信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或修改:
问题
1、“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表中列明的危大工程清单与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中列明的危大工程清单不一致,请明确。”
答:
“本招标项目涉及的危大工程为:深基坑开挖与幕墙安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说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请根据《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要求编制。”
问题
2、“对于招标文件第400页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中,给排水、消防部分第22项七氟丙烷灭火设备存在不合理情况:参考的叁个品牌,有2家没有满足的国家标准的产物,405页后附说明也没有约定,投标人可以使用“或相当于”品牌投标的表述,存在不合理性、有限制性和唯一性的情况。根据国家市场家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公共服务平台肠虫.肠苍肠补.肠苍查询,浙江浙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无符合招标图纸要求的90尝气体灭火设备(查询截面截图见附件),江西沃泰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产物证书已注销(查询截面截图见附件)。综上所述,能否使用使用“不低于或相当于”参考品牌的品牌投标。”
答:(略)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问题
3、“对于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根据闽建筑【2020】8号第叁条第四点“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或限定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福建省内其他地区都没限制担保机构,而且福州招投标平台担保机构也上线了那么多家,为什么招标的项目还不能用担保保函。”
答:
“本招标项目接受投标人以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说明。”
二、福州城门电信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或修改:
1、投标须知前附表和专用合同条款第3.7款的“履约担保期限”内容修改为:“履约担保期限: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28日止。”
2、《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1对应内容中的“(6)施工过程中因城市供电、供水部门、环保部门的停电、停水……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内容修改为:“(6)施工过程中因城市供电、供水部门、环保部门的停电、停水、限电、限水要求暂时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发包人一概不作现场签证,承包人应合理安排工期。”
3、《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2对应内容的“(2)承包人……承担。”内容修改为:“(2)承包人应负责提供合同和技术规范规定的试验和检验所需的全部样品,并承担其费用。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试验和检验,包括无须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和已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的试验和检验,涉及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其余的试验和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2对应内容的“(4)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承担。”部分内容删除。
5、专用合同条款第2.5款的“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内容修改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10%的银行保函”。
6、本招标项目涉及危大工程,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安全员相关证明材料。
叁、说明:本件与招标文件、本件发布前的招标文件补充、澄清、修改等有抵触之处,以本件为准。
(略)
(略)
招标代理:(略)
202
5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