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竞租人应(略)的意向竞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及是否有原承租人需要清场的时间问题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房屋出租以现场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苍产蝉辫;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叁、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消防、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四、1、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房屋租赁优先权(必须办理手续参加竞拍,方视为有效)。
2、房屋及水电管线状况以交付时房屋实际现状为准,拍租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面积有差异的,以公告面积为准,不调整房屋拍租租金。
3、未经委托方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存放(制作)危险品,如有违约委托方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4、承租户成交后凭成交确认书5日内(节假日除外)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即视为放弃租赁权,委托方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5、成功竞租标的后,房屋以现状交付使用,承租人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存放(制作)危险品。承租户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对房屋的装饰装修、改建扩建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中须自行承担房屋设施设备的装饰装修、改建扩建等费用,对后期装饰装修、改建扩建及改善房屋设施设备等投入,在租赁合同期满后或按租赁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委托方不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且不得提出何补偿要求。
6、禁止经营国家法律法规严令及噪音污染行业;不得从事影响居民生活和污染环境的经营活动。承租人在承租期内经营项目若有涉及到消防、环评等,须自行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并承担相关的费用以及验收不合格的后果。承租人如有违约,出租方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六、竞得人领取《成交确认书》的同时缴纳房屋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佣金。
七、承租人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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