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方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略)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3.本次出租标的出租用途仅限于住宅、商铺。
4.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后,视为已对出租标的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5.承租方对房屋进行室内装修或者增加设备的相关方案和标准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出租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等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符合消防要求,不得对房屋主体结构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承租方应对其装修、改造等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对装修、改造方案等的审批不作为承租方免责理由。
6.承租方在租赁物业满3年前提前退租,须承担违约责任,支付退租物业押金的100%作为违约金,并补缴退租物业免租期租金;在租赁物业满3年后,承租方可根据物业使用情况申请部分住宅及商铺退租,退租物业面积若不超过住宅及商铺总承租面积20%,须支付退租物业押金的50%作为违约金,若超过住宅及商铺总承租面积20%,须支付退租物业押金的100%作为违约金。承租方在租赁物业满6年前提前退租须补缴已享受免租期的租金(按免租期发生年度租金标准计收)。
7.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体转租给第叁方。承租方以提供居住服务方式进行经营的方可分租。分租合同签订后须向出租方备案,且不得预收超过3个月的租金。
8.本项目免租期限为不多于6个月,最终以双方协商确定结果为准。
9.其他情况详见广州华益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华益资评字(2024)第0111号与华益资评字(2024)第0023号等相关文件。
10.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介绍。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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