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价条件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翱厂项目实验室条件改造洁净工程施工--纯水处理系统采购(含安装)项目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公开比价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比价,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响应人参加比价。
2
、项目概况与比价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翱厂项目实验室条件改造洁净工程施工--纯水处理系统采购(含安装)项目;
2.2
项目编号:厂顿窜叠2025-2;
2.3 (略)(报价包括主材、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卸车费以及现场测量费、安装费、增值税费);
2.4
采购内容及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比价文件;
2.5
供货周期:30天;
2.6
本次公开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比价;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
、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响应单位
应是
拟比价产物生产厂家,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能力;
3
)响应单位须提供
近(2023年)年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价;
5
)按本比价公告的规定获取比价文件;
6
)响应单位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单位;
7(略)(含)以上的销售业绩(需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比价资格记录期间的公司或个人参加比价;
9
)
与项目业主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比价。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比价均无效;
10
)
对(略)(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1
)
响应单位必须服从项目业主安排、遵守项目业主单位保密、消防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4
、比价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价者,请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310室获取比价文件。获取比价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或者与原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
近叁年(2022年至今)
至少完成一项
同类项目
100(略)(含)以上销售
业绩证明文件(需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4.2(略),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价会议开始时间,下同)
:2025年
4
月24日14时00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比价会议地点,下同):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311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项目业主不予受理;
5.4
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比价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比价保证金;
5.5
当响应单位的有效比价报价超出项目业主设定的最高比价限价时,该比价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6
响应单位不足叁家时,项目业主将重新比价或采用其他方式确认供应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价公告在
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略)
地址: 北京(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310室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