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4-16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微生物等试剂耗材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查看详细信息请或
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微生物等试剂耗材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狈惭骋窜颁厂-骋-贬-2501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微生物等试剂耗材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叁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6日
无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呼和浩特(略)
联系方式:(略)转8013
项目(略)
(略)
2025年04月16日
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微生物等试剂耗材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
微生物等试剂耗材招标项目的潜(略)(政府采购云平台)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狈惭骋窜颁厂-骋-贬-250103
项目名称:微生物等试剂耗材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门诊布病试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
合同包2(理化第一包:同位素、标准品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
合同包3(理化第二包:理化色谱柱等试剂):
合同包4(鼠防相关国产试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内。
合同包5(地方病实验用专用材料):
合同包6(微生物检测培养基试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供货。
合同包7(微生物检测分子诊断试剂):
合同包8(微生物检测测序、药敏试剂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门诊布病试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公司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公司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公司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公司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公司类型。)
合同包2(理化第一包:同位素、标准品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3(理化第二包:理化色谱柱等试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4(鼠防相关国产试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5(地方病实验用专用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6(微生物检测培养基试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7(微生物检测分子诊断试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8(微生物检测测序、药敏试剂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门诊布病试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产物分类,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厂家所投产物《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合同包2(理化第一包:同位素、标准品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3(理化第二包:理化色谱柱等试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4(鼠防相关国产试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5(地方病实验用专用材料)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6(微生物检测培养基试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7(微生物检测分子诊断试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8(微生物检测测序、药敏试剂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至 2025年04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略)
售价: 免费获取
2025年05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略)
2025年04月11日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 号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苍产蝉辫; 林光明律师
版权所有 2002-2025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168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