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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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位素分析及监测装置(气体纯化及气氛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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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
同位素分析及监测装置(气体纯化及气氛控制系统)
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为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1
采购范围:同位素分析及监测装置(气体纯化及气氛控制系统)
1
套;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20
日内到货。
2.3
交货(略)
168
号。
2.4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全款。
2.5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具体资质、业绩或人员要求
:____/___
。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
其他要求:
?0?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0?1
被人民法院(略)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0?1
中国裁判文书网站网自查情况(
https://wenshu.court.gov.cn
);
?0?1
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3.6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4.1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_16_
日上午
11
时
00
分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上午
10
时
0
分(略)
(https://www.cnncecp.com
)完成本项目的报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略)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23
日上午
10
时
0
分,地点为地点为天津(略)
168
号,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核理化院项目部。文件收取人:许工;(略)
(略)
。
5.2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要求线上报价并录入报价单、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纸质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
(邮寄地址、(略)
5.1
)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集采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略)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略)
168
号
邮
编:
300180
联系
人:
李工
电
话:
(略)
采购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
人:
吴工
电
话:
(略)
电子(略)
(略)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5
年
0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