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4.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须具备(略)页打印件。
5、项目负责人 要求:
5.1项目负责人 :须同时具备 ①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②具备水利行业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叠证);③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技术(略) 具备有效水利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证书和 社保证明 。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肠证)和社保证明。
注 : “ 社保证明 ”的时间指: 2025 年 1 月至 2025 年 3 月。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在对应所属的投标人单位 (或其分支机构)购买,以社会保障部门加具公章或业务章为准。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花名册的,投标人须标记出本项目投入人员的对应社保。符合《对于阶段性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及《对于阶段性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摆粤人社发(2020)58号闭文件要求可减免或缓缴社保的,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退休返聘人员如无社保证明需提供返聘证明或合同。
8、其他要求:
8.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 ;
8.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3 投标人 提供 对参与本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业绩 (如有)、获奖(如有)、人员、财务(如有)、社保、纳税(如有)、各类证书等】的真实性、有效性签署的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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