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响应供应商为公司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合伙公司、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非公司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
3.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5 . 谈判响应供应商 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摆注: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下列情形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一)销售食用农产物;(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叁)医疗机构、药品零售公司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略)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 谈判响应供应商 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作出说明 闭。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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