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略)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
(1)受让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以债务资金或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受让本次转让标的;
(2)意向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关联主体具备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物相关联的行业背景或金融行业背景;
(3)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组织管理形式;
(5)成交后,三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三年内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并同意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5 、意向受让方应承诺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对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北京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自查,不存在违规违纪、不符合入股 融资租赁公司 资格的情况。意向受让方应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不符合股东资格条件,导致无法完成股东名册登记等)和损失。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