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略)站(略)。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略)审核不予受理。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3、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需在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并于该成交确认单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4、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略)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买受人(即最高报价者)须在成交之日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7、买受人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订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标的资产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标的资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标的资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资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苍产蝉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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