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编号:
5(略)(略)。
(略)):(略))
:832,000.00
。
叁、
采购品目:
颁(略)
&苍产蝉辫;考试服务;
四、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投诉单位:成都(略)
(略);联系地址:成都(略)
五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苍产蝉辫;:促进中小公司发展、促进监狱公司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
六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
&濒诲辩耻辞;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谤诲辩耻辞;),(略)(
www.ccgp-sichuan.gov.cn
)首页供应商用户(略)
&濒诲辩耻辞;采购一体化平台&谤诲辩耻辞;),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略)
-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略)
(
二
)
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
&濒诲辩耻辞;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谤诲辩耻辞;)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略)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
-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叁)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略)
-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
服务(略)
(略)
CA
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
-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