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 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 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骋搁2025骋顿(略)+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眨裕� 8(略)(略)
(略)
3.意向受让方 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 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 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 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骋搁2025骋顿(略)+资金用途”。?
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眨裕� 394880(略)(略)
(略)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 . 本次转让资产的交接地点在 贵州省盘州市老洼地煤层气发电站 内。
2 . 交易双方在接到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如不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交易保证金将按照《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司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 》的相关规定处置,不予退还且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且转让方重新挂牌后无再次参加交易的资格。
3.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4. 转让方在收齐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移交标的资产;自标的资产移交之日起,受让资产的保管、损坏、灭失等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 受让资产项下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接收受让资产后其处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无权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5. 受让方 须知悉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中不包含土地使用权,标的资产中建构筑物均未办理相关权属证明文件,上述建构筑物所在地的土地权属人为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
受让方应同意下列事宜:
标的资产移交完毕后,标的资产后续处理事宜与转让方无关,相关事宜由受让方自行与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协商。
6. 受让方须按照 《资产交易合同》 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7 .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一切法定税费(即由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征收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产权交易服务费,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资产转让中涉及的除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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