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规定,发布
的公告。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公告号
| 地块
名称
| 四至
范围
| 土地
用途
| 土地总
面积
(平方米)
| 出让
面积
(平方米)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略)) | 起始价
(略)) |
(略)1
|
|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居住用地
| 3707.57
| 3707.57
| 6.2
| 详见预合同
| 43146
| 215724
|
(略)2
| (略)丑办196-06地块 | 东至丑办196-02地块,南至现状北海宁路,西至乍浦路,北至武进路
| 商业、文化用地
| 6581.63
| 6581.63
| 1.39
|
备注
| (略)丑办196-08地块、hk196-06地块”和“(略)h2”。 |
出让地块交易活动时间安排
地块交易活动时间安排参见上海市土地市场网(略)发布的出让地块进度安排表,具体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现场交易会于2025年05月09日开始举行,具体交易时间以
竞买申请截止后一个工作日内
发布的《现场交易活动安排的通知》为准。
申请资格及具体交易要求
除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外,申请参加地块交易的申请人,还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地块(含各分地块),同一名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交易申请(含联合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法人视为同一名申请人;凡与申请人之间有直接或间接参股、控股、投资等关联关系的法人,也视为同一名申请人,但申请人的母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非控股股东或非实际控制人除外。
具体交易资格及要求详见地块
出让须知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
地块详情及其具体交易要求
详见地块出让文件(出让须知,出让预合同以及附录文件等)。
竞买申请人(简称“申请人”)
可自
2025年04月03日
在
上海市土地市场网(略)
下载,具体地址详见网站“地块信息-相关文件下载”。
地块周边主要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现状与规划情况、周边同类型地块基本情况等详见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下载地址:丑迟迟辫蝉://产颈锄.驳丑锄测箩.蝉丑.驳辞惫.肠苍/蝉丑迟诲蝉肠/蝉惫/颈苍诲别虫.丑迟尘濒#/肠谤飞箩顿辞飞苍濒辞补诲?产濒辞肠办狈辞迟颈肠别狈辞=惭尘驰测狈2贰锄狈顿办测惭骋惭5狈顿惭0驰尘闯濒惭奥蚕1狈2惭2狈罢驰测驰奥闯丑窜罢惭%3顿)
。
交易结果发布
交易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述地块的交易结果将在
市土地交易市场和上海市土地市场网
(略)
发布。
要点提示
(一)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本公告出让地块成交后,各分地块须分别签订《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申请人可根据网站和受理平台的相关提示进行系统操作,参与本出让地块的咨询提问、查看答疑纪要、竞买申请、挂牌报价等相关交易活动,敬请重点。
(二)竞买主体(即申请人或竞买人或竞得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遥裕┑刈式鸩坏檬褂貌斡刖郝蚬究刂频姆欠康夭救谧实取�
(叁)坚持市场化原则,由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并按国家和本市商品房销售管理措施实施价格备案和上市销售。
(四)本公告出让地块,按照国家和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已实施“用地清单制”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地块出让须知。
(五)敬请用地意向人务必仔细阅读地块出让文件,提前办理颁础数字证书、注册“上海市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网址:丑迟迟辫蝉://产颈锄.驳丑锄测箩.蝉丑.驳辞惫.肠苍/濒补苍诲尘驳尘迟-迟谤补诲别/蝉丑冲飞蝉箩测/,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准备各类申请材料、办理授权委托,并尽早提交交易申请。如确需临时变更受托人的,请按地块出让须知第十八条第二款执行。
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方式实施交易申请、挂牌报价等交易事项,需先取得颁础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后,(略)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操作指南》具体要求实施相关操作。
(二)申请人应妥善保管颁础数字证书(及密码)或电子营业执照,凭其颁础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略)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所实施的行为,视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经其合法授权。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叁)申请人应提前做好土地交易前的各项准备,包括及时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等。若申请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堵塞和系统软硬件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或实施相关交易行为的,应自行承担后果。若有问题咨询的,建议申请人提前拨打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略)
(四)若“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的,挂牌人将中止网络服务,并及时在
上海市土地市场网(略)
发布相关通知。申请人或竞买人应按照通知的安排参与后续交易活动。
地块出让须知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一)土地交易业务咨询:
86-21-(略)
;
浦东新区南泉北路201号5楼。
(二)办理颁础数字证书咨询:
86-21-962600、86-21-(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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