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辅助性业务外包(生产辅助)项目-2025年至2026年等
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龙岩(略)
一、招标条件
受
(略)
委托,
(略)
对
卓招(岩)字2025-018号辅助性业务外包(生产辅助)项目-2025年至2026年等
项目组织进行
公开招标
,项目资金为
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
1
: 项目名称:
辅助性业务外包(生产辅助)项目-2025年至2026年
,采购预算:
7746万(略)
,项目内容:
生产辅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合同包
2
: 项目名称:
辅助性业务外包(送检服务)-2025年至2026年
,采购预算:
301(略)
,项目内容:
送检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合同包
3
: 项目名称:
辅助性业务外包(安保后勤)-2025年至2027年
,采购预算:
1960(略)
,项目内容:
安保后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叁、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
1
: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
2
| 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
3
| 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
4
| 投标人应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2 4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
5
| 其它 :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及公司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截图或扫描件。
|
6
| 6.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6.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因行贿被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6.3、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6.4、至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发现投标人存在向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行贿的行为,因司法程序尚在进行等原因暂未被列入福建卷烟工业系统供应商黑名单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下列主体的行贿行为,视同投标人存在行贿行为:
①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
②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执行相关业务的其他人员。
针对6.1-6.4条款,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最终结合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
|
2.特定资格要求
无
特定资格要求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
2
: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2
| 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
3
| 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
4
| 投标人应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2 4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
5
| 其它 :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及公司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截图或扫描件。
|
6
| 6.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6.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因行贿被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6.3、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6.4、至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发现投标人存在向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行贿的行为,因司法程序尚在进行等原因暂未被列入福建卷烟工业系统供应商黑名单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下列主体的行贿行为,视同投标人存在行贿行为:
①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
②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执行相关业务的其他人员。
针对6.1-6.4条款,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最终结合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
|
2.特定资格要求
无
特定资格要求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
3
: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
2
| 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
3
| 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
4
| 投标人应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2 4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
5
| 其它 :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及公司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截图或扫描件。
|
6
| 6.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6.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因行贿被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6.3、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6.4、至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发现投标人存在向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行贿的行为,因司法程序尚在进行等原因暂未被列入福建卷烟工业系统供应商黑名单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下列主体的行贿行为,视同投标人存在行贿行为:
①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
②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执行相关业务的其他人员。
针对6.1-6.4条款,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最终结合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
|
2.特定资格要求
有
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投标人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 提供有效的 《保安服务许可证》 扫描件 。
|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
【
2025-04-12 00:00:00
】
到
【
2025-04-25 23:59:59
】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
1
人民币
200(略);合同包
2
人民币
200(略);合同包
3
人民币
200(略);
获取方式:
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公别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采购包(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5-07 09:00:00
】
2、递交方式及(略)
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
2025-05-07 09:00:00
】
2、开标(略)
厦门(略)
光大银行大厦
18楼
七、其他
公告网站:本次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略)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略)
纪检监察部
,联系(略)
:
05
97-(略)
九、联系方式
1、(略)
(略)
地址:
福建省龙岩(略)
(略)
吴女士
联系(略)
(略)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龙岩(略)
(略)
曾宏伟、张施、曾艳萍
联系(略)
(略)
2025年4月11日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外包业务
| 结算方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合同包1
| 辅助性业务外包(生产辅助)项目-2025年至2026年
| 辅助性生产单价类业务外包服务
| 固定单价 据实结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或合同实际执行金额达到合同最高可用金额或剩余金额不足以支付下月预估费用,经招标人书面通知,合同终止。
|
搬运装卸单价类业务外包服务
|
烟叶清选单价类业务外包服务
|
其他辅助单价类业务外包服务
|
合同包2
| 辅助性业务外包(送检服务)-2025年至2026年
| 辅助性送检单价类业务外包服务
| 固定单价 据实结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或合同实际执行金额达到合同最高可用金额或剩余金额不足以支付下月预估费用,经招标人书面通知,合同终止。
|
合同包3
| 辅助性业务外包(安保后勤)-2025年至2027年
| 安保后勤单价类业务外包服务
| 固定单价 据实结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或合同实际执行金额达到合同最高可用金额或剩余金额不足以支付下月预估费用,经招标人书面通知,合同终止。
|
业务运营保障服务
| 固定单价 据实结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