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窜颁25闯齿(略) |
项目名称: | 德兴市100处房产招租 |
标的名称: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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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公司名称: |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 | 经济类型: | 所属行业: | (略) | (略) | 职工人数:&苍产蝉辫;&苍产蝉辫;人,其中,在编:&苍产蝉辫;&苍产蝉辫;人,在岗:&苍产蝉辫;&苍产蝉辫;人,需安置:&苍产蝉辫;&苍产蝉辫;人。 | |
资产状况: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略) | (略)。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略)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4月12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4月24日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项目介绍: | 德兴市100处房产招租,详见德兴市100处房产招租《评估报告》赣中磊(2024)(房估)字第0566号;赣达泰评字〔2025〕203号;赣佳正【2024】(评)字第05653号,本次转让标的详情附件清单(请下载)。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赣中磊(2024)(房估)字第0566号《评估报告》;赣达泰评字〔2025〕203号《评估报告》;赣佳正【2024】(评)字第05653号《评估报告》。 2.(略)(分83个标的)。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标的43、44、45、46号(整体招租优先);标的82、83号(整体招租优先)。上述标的若整体招租成交,则不再进行单个标的招租;反之不成交,则进行单个标的招租。 4.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同等条件、同等价格)。 5.租金按年支付,年租金有递增,(前两年租金不变,自第叁年开始在上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约2%)。遵循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即缴纳首年租金、租赁押金,待租赁期满后,由招租方验收合格退还租赁押金(不计息)。 6.拍租成交后,标的由招租方按现状交付(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实际交付面积无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自投资金、自负盈亏、合法经营并承担租赁期内产生的所有税、费。 7.招租方只提供房屋场地现状,不进行二次装修,如承租方需要二次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承租方不经营时,可将移动的财产带走。但不得随意拆除房屋固定装修,遗留装修无偿归招租方所有。 8.拍租成交后,若原承租方未竞得标的,则须按招租方要求办理交割手续并结清经营期内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原承租方可将移动的财产带走。但不得随意拆除标的房产固定装修,遗留装修无偿归招租方所有。 9.承租方不得随便改变房屋结构,如需适当调整布局,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及相关设施应满足消防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 10.租赁期间,因标的房产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备设施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1.如遇到国有资产改制或国家政策变化需提前收回租赁权的,招租方提前告知承租方,承租方结清当前租金及税、费后,无条件在约定时间搬离,招租方不对承租方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12.租赁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同等条件、同等价格)。 13.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已收取租金和租赁押金不退。 (1)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 (2)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招租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租赁用途。 |
|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略)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承担: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服务费承担:由承租方负责;拍卖佣金由承租方负责。 (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略)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招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略)查阅该项目。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17时前。 详情咨询: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略)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略) 眨裕� (略)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5年4月25日16时 拍卖(略)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计缴;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纳首年租金,并将首年租金、租赁押金支付至(略)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一周期到期前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租金,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略)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租赁押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