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贬齿狈5型内燃机车辅助、电气及制动系统配件委外维修采购公告
第一部分 谈判须知
一、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采购条件及内燃
2025
年
HXN5
型内燃机车辅助、电气及制动系统配件委外维修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资金来源:段生产成本。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见第二部分
物资需求明细表。
1.1.2
采购范围
本谈判采购项目划分为
4
个包件,即
A03-A06
包件
1.1.3
服务完成期限:
维修合同签订日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维修配件自离段之日起
7-25
日内返回丰台机务段。
1.1.4
其他具体要求:
配件修复后,符合《和谐机车检修技术规程(
C1-C4
修、
C5
修)》(铁总机辆【
2019
】
88
号)、《北京局集团公司机务部对于下发和谐型干线货运机车检修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京机函【
2019
】
31
号)、《北京局集团公司机务部对于下发和谐型客运机车检修范围及标准(
C1-C3
、
C4
、
C5
修)的通知》(京机函【
2019
】
34
号)和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修后配件出厂时必须提供检修合格证以及相关的试验记录等。以上资料要求在部件检修完毕返段办理交接时一并提供,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终止业务关系并追究有关责任。
1.2
供应商资格条件
1.2.1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具有承担谈判项目的维修作业能力和相关资质。
(
2
)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结算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
《税务登记证》副本&濒诲辩耻辞;资格认定&谤诲辩耻辞;栏内加盖&濒诲辩耻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谤诲辩耻辞;登记标志;
c.
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
(略)站,进入办税服务
>
涉税查询
>
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
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
3
)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1.2.2
财务要求
(
1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2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二年内(
2023
年
-2024
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1.2.3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叁年内(
2022
年
4
月至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投标项目同类业绩证明,须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或增值税发票。
1.2.4
信用要求
(
1
)供应商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濒诲辩耻辞;黑名单&谤诲辩耻辞;;
(
2
)供应商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
3
)供应商未处于被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须提供在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
4
)供应商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略)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濒诲辩耻辞;信用中国&谤诲辩耻辞;(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
5
)投标人不存在原铁道部或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
6
)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
C
、
D
级的供应商。
1.2.5
其他要求
(
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谈判。
(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2
个及
2
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一包件同时响应谈判。
1.3
合格的物资及服务
1.3.1
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的响应物资。
1.3.2
供应商应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运输、安装、调试、售后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1.4
保密要求
各方均应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与技术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1.5
拆包、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拆包响应。
供应商成交后,禁止分包或转包。
1.6
报价
供应商最终报价应为含税
/
不含税的单价
/
总价,取小数点后两位,并标明增值税税率。
报价应包括购置费、运输费、安装费及各种税费等费用。且不得过分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
1.7
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自身发生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1.8
联系方式、报名时间及谈判时间
1
招标人名称: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
2
(略)
3
招标人联系地址:北京(略)
75
号
4
联系(略)
021-56493
、市电
(略)
);手机号码:
(略)
5
本项目报名时间:
2025
年
4
月
14
日至
4
月
16
日
17
点止。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2
日
17:00
。
6
第四部分技术规格书
A03
:
HXN5
型内燃机车冷却风扇、水泵、散热器、热交换器等配件维修
A04
:
HXN5
型机车门极驱动、整流模块、逆变电源等配件维修
A05
:
HXN5
型机车干燥器维修
A06
:
HXN5(略)制动器维修
一、技术要求:
1
、维修后配件符合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和谐机车检修技术规程(
C1-C4
修、
C5
修)》(铁总机辆〔
2019
〕
88
号)
C5
修的标准、《北京局集团公司机务部对于下发和谐型干线货运机车检修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京机函【
2019
】
31
号)、《北京局集团公司机务部对于下发和谐型客运机车检修范围及标准(
C1-C3
、
C4
、
C5
修)的通知》(京机函【
2019
】
34
号)和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进行检修。
2
、投标人保证所承修部件能满足机车原设计下的运用要求,投标人具备机车装用各型配件及材料应符合新造图纸要求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3
、上述部件检修时需一并完成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主机厂规定的适应性改造项目。
4
、检修标准执行原铁道部、总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机车行业标准、规程、产物制造图纸要求、试验标准、清洁标准等,具体技术标准需满足机车检修技术规程要求。
5.
投标人应具有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审批项目或铁路产物认证证书,或和谐机车
C4
、
C5
修用重要零部件首件检验报告;属于代理商的,须具有委托厂家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审批项目(或铁路产物认证证书;或和谐机车
C4
、
C5
修用重要零部件首件检验报告)复印件、与委托厂家签订的技术协议和安全质量保证协议书等授权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
二、质量保证:
1.
投标方负责配件维修工作,收到招标人通知后应及时响应。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发生达不到规定技术参数,或由于性能、结构、加工制造不良及使用不合格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设备维修、更换的费用全部由卖方负担。如有零部件损坏,投标方应负责无偿更换。
2.
设备如存在设计缺陷,投标方须免费改造、完善性能。
3.
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升级等提供终身技术服务。
4.
质量保证期:
12
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
在质保期内因设备原因造成机破或机车停用,卖方按国铁集团的有关规定支付罚款。
6.
在质保期内产物故障率超过
8%
,由卖方对所有产物实施召回,所有损失费用由卖方负责。
叁、技术响应及现场服务:
1.
在接到机务段通知后,两小时内给予响应并在
24
小时内处置。
2.
双方确定的故障配件,投标方应提供良好配件并在
48
小时内无条件进行更换,修复故障机车,更换后的配件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
3.
因材质或工艺缺陷造成的质量问题,双方确认后在
2
天内进行更换或修复。
4.
投标方接到故障信息后,立即响应,
20
分钟内到达现场,北京(略)
2
小时内到达现场,(略)
10
小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除需更换、吊装或异型配件外,一般故障维修时间不超过
2
小时,保证机车供应。投标方安排的维修人员每单次不接听(略)
10%
。
四、其他要求
1.
提供产物合格证或试验检测报告(各项技术参数)等。
2.
检修方式及周期:
返厂检修,
检修周期为
7-25
天(自离段之日起计算,含运输时间)。
3.
投标方负责提供改造用的技术文件和图纸,提供产物驻厂监造项目部监造移交记录或驻段验收室验收合格证。
4.
涉及此项改造的运输、安装及所有辅料均由卖方负责。
5.
质保期内,厂家需要在机务段相关区域配备适量零部件备品,确保故障后能够及时修复。
格式
5
:
资质材料
投标人须严格根据招标文件
要求,逐项提供对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须严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项提供要求的认证许可(如:
CRCC
证书、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复印件;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按招标文件资质要求逐项提供制造商的资质文件;
投标人须严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项提供要求的检验报告(如:产物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按招标文件资质要求逐项提供制造商的资质文件。
产物授权委托书:授权内容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物(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资质。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按招标文件资质要求逐项提供制造商的资质文件。
格式
6
:近年财务状况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
格式
7
:近年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略)
|
|
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备注
|
|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
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格式
8
:
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略)
|
|
签约合同价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备注
|
|
注: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格式
9
:
承
诺
书
致: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招标人名称):
我方承诺:
1.
我方(包括我方作为代理商代理的制造商)及我方提供的相关服务、设备及物资均未处在国家、行业、国铁集团、铁路局集团公司(产物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
2.
我方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
我方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
4.
我方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略)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
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叁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6.
若我方中标,如果修正后的投标价低于开标时的唱标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开标时的唱标价,以唱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承担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愿意承担招标人相关管理制度中约定的责任。
投标人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