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医院对于浙江省人民医院产前诊断中心《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
产前诊断中心《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
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
产前诊断中心《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
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略)):
70
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产前诊断中心《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
:
1项
(略)):
70
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我院产前诊断中心获得了国家
2024年度《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
设补助》项目,按照项目要求,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
1
)配备升级重点医疗设备;
2
)加强专科人才队伍建设;
3
)指导提升区域服务能力;
4
)推广妇幼适宜技术应用,以加强本科室、本地区的专科人才队伍建设和提高学术、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本项目采购的内容
主要包括:
(1)
开展全省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相关工作的咨询指导
和
质量管理
,
为我省规范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技术管理提供政策依据;
(2)
在省产前诊断(筛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新模块,建立我院与业务指导单位的业务联接,并对关键成效指标进行展示和监测
;
(3)
组织
省级产前诊断机构校验
和准入的现场评审
工作
;
(4)
与我院合作,举办产前筛查与诊断能力提高班,对省内进行产前诊断(筛查)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计划
2
年
2
-4
期,加强专科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区域服务能力;
(5)
协助推广妇幼适宜技术应用;
(6)
其他项目相关管理服务。
经医院前期市场调研和资质审查,仅
有
浙江省妇幼和生殖保健中
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
1.
该中心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依法承担全省妇幼健康服务技术指导、质量管理及政策研究职能。根据《浙江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其
受省卫生健康委委托,行使
省级产前诊断技术管理
职责
,具有统筹全省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
能力和条件
,
目前省内
其他机构无法替代其职能。
2.
该中心
主要职能是协助委妇幼处,承担全省妇幼健康管理和
技术支持工作,已成功搭建省级妇幼健康信息平台,
可在此基础上帮助我院在
省产前诊断(筛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新模块,建立我院与业务指导单位的业务联接,并对关键成效指标进行展示和监测
。此项业务目前只能通过
省妇幼和生殖保健中心
的口子搭建。
3.
该中心
团队拥有丰富的产前诊断技术管理经验,近年来全省
省级
产前诊断机构的技术校验与准入评审
主要有其负责
完成,
我院需依托该省妇保中心平台完成此项工作,也只能依托该中心。
4.
作为省级技术指导单位,该中心与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了高效协同机制,
对举办全省范围的
产前筛查与诊断能力提高班,对省内进行产前诊断(筛查)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
协助推广妇幼适宜技术应用
有极大的优势,我院与其合作办班可整合资源,提高效率。
5.
《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项目
需在
202
6
年
上半年
内完成
,时间紧,任务重,能同时满足该项目要求并
具备
能力
承担
该项目
的合作方
经筛查最合适的只此一家,
若重新招标或选择其他合作方,将面临资质不足、经验缺乏等问题,无法满足项目紧迫性要求。
综上,浙江省妇幼和生殖保健中心在法定职责、专业能力、资源整合及实施时效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叁十一条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其承担本项目合作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妇幼和生殖保健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略)
256号
叁、公示期限
202
5
年
4
月
14
日至
202
5
年
4
月
21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包震乾
联系(略)
(略)
传
真:
/
地
址:上塘路
158号浙江省人民医院10号楼2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略)
(略)
传
真:
(略)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
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