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4-18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仪器设备维保1(2016年前购买设备)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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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仪器设备维保1(2016年前购买设备)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8 00:00:00
内容:
& & 项目概况
仪器设备维保1(2016年前购买设备)采购项目的潜(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9日 13: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略)12416(略)
项目名称:仪器设备维保1(2016年前购买设备)
预算编号:&(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略)&((略))
(略)):&(略)&
采购需求:&&
& &包名称:仪器设备维保1(2016年前购买设备)&
& &数量:1&
(略)):(略).00&
& &简要规则描述:确保实验室的气-质-质联用仪、飞行时间质谱仪、氨基酸分析仪、气相色谱仪、全自动等离子发射光谱仪、四极杆-静电场轨道阱高分辨液相色谱质谱等32台大型仪器设备正常运行,满足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合同履约(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公司采购。小微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公司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叁、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方式:网上获取
(略)):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 13:00(北京时间)
(略)备用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二副):上海(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9日 13:0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上海(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蒋文君
(略)(略)
&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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