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
中以下内容作出更正: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的
1.
服务方案
“
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主要内容应包含:
①供应保障方案;②质量保证措施;③项目重难点分析;④协调沟通机制;⑤人员配置及岗位分工;⑤更换养护工作时间节点及进度安排;⑥安全措施;⑦内部考核制度;⑧应急保障措施。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4分,每有一项缺失扣8分,每有一项内容错误或不足的扣4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注“错误或不足”是指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的内容①与项目无关,②与实际情况不符,③表述前后不一致或矛盾,④引用的法律、规范、标准存在过期失效或错误,⑤引用的项目名称、地址等问题或现象错误等以上任一情形。
”更正为:“
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主要内容应包含:
①供应保障方案;②质量保证措施;③项目重难点分析;④协调沟通机制;⑤人员配置及岗位分工;⑥更换养护工作时间节点及进度安排;⑦安全措施;⑧内部考核制度;
⑨
应急保障措施。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6
3
分,每有一项缺失扣
7
分,每有一项内容错误或不足的扣
3.5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注
“错误或不足”是指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的内容①与项目无关,②与实际情况不符,③表述前后不一致或矛盾,④引用的法律、规范、标准存在过期失效或错误,⑤引用的项目名称、地址等问题或现象错误等以上任一情形。
”。评审分值
64分更正为63分。
2.履约能力:
“
供应商每提供
1个类似项目履约经验得3分
,
最高得
6
分。
注:提供项目履约经验的中标
/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
”更正为:“
供应商每提供
1个类似项目履约经验得3
.5
分
,
最高得
7
分
。
注:提供项目履约经验的中标
/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
”。
评审分值
6分更正为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