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 对投标公司要求 |
>施工一标段 (SG1) | >施工一标段负责的工程内容包括厂228黄临线青州黄鹿井大桥至小田庄段路面改造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 资质资格要求 |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 ③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④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2020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承担过①或②项中的1个业绩: ①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大(中)修或新建、改建工程公路(含路面施工和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 ②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大(中)修或新建、改建工程公路施工业绩(施工内容须含路面工程)及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大(中)修或新建、改建工程公路交安工程施工项目。 |
财务要求 | 2021-2023年或2022-2024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1。公司成立少于叁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公司成立少于一年的,不受本款限制。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略)站(略)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级和D级;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 (1人)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叠证;2020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历。 2. 项目总工 (1人)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020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历。 3. 安全生产负责人 (1人) :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颁证。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略)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略)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