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杨凌示范区消费品以旧换新第叁方审核服务(二次)
采
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
杨凌示范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略)项目确认后获取
采购
文件,
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
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厂齿窜驰-颁骋-(略)-2
项目名称:2025年杨凌示范区消费品以旧换新第叁方审核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
采购需求:采购1家消费品以旧换新审核服务机构,负责协助商务部门对接全省统一平台,协调各平台资源为消费者、相关公司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统一活动入口、数据归集、技术对接、培训、提供审计数据支持等相关工作,确保2025年杨凌示范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顺利进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环保总局对于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物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对于调整优化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对于印发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对于印发节能产物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对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对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公司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对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公司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对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对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至今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叁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叁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税款所属会计期间为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公司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公司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
叁、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 4 月 19 日8:30:00至 2025年 4 月 25 日23:59:00;
2、地点及方式:(略)
(略)(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网上投标确认流程:(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 月 29 日 14 时30 分;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方式
(1)电子响应文件(*.厂齿厂罢贵)可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略)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略)址:(略).蝉虫驳驳锄测箩测.肠苍/蹿飞锄苍/004003/蝉耻产笔补驳别.丑迟尘濒)。
3、磋商二次报价:供应商可(略)址:(略).蝉虫驳驳锄测箩测.肠苍/蹿飞锄苍/004003/蝉耻产笔补驳别.丑迟尘濒)。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4 月 29 日 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2、(略)
陕西省(略)平台(略)〖《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地址:杨凌新桥北路6号政务大厦328室
项目(略)
联系方式:(略)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略)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联系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神农路16号创业大厦304室
(略)
2025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