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范围为:叁影楼仅限轻餐饮(咖啡、轻食、简餐等)、水上娱乐项目、文化创意空间;不得用作私人居住、办公、会所等;食材饮品等加工不得使用明火;竞得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马鞍山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并经得委托人同意的经营项目,若竞得人私自变更经营业态或从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经营项目,委托人一经发现,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竞得人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租金支付方式为“半年付”,实行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竞得人在竞得标的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及经营保证金。
3、 本次招租项目免租期为6个月,在首年中免除。若竞得人退租或因竞得人原因导致租赁关系提前解除的,竞得人应补交免租租金,免租期租金标准与当年租金标准一致。委托人有权直接在 经营保证金 中扣除。
4、租赁标的运营管理权属委托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在租赁标的顶部、墙体外立面、门店前场地等部位设立广告牌、门店招牌(标志)、灯箱等设施或建筑物。否则,委托人有权强行拆除,终止与竞得人的《 租赁协议 》,并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5、叁影楼周边广场使用权隶属于委托人,如需使用,需与委托人进行协商,经由委托人同意后方可规范使用。
6、经营期间,竞得人负责租赁标的整体项目设备设施的定期更新、升级和维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7、项目经营场所内发布的广告内容需经委托人审核同意,且委托人有权发布其他自营项目广告内容以及文明创建等宣传标语,委托人及竞得人发布广告等的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8、本次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环保、消防、安全等)接收(不含设备和添附物品),竞得人对标的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申报政府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如住建、规划、消防、卫生、环保等)审批,标的内外禁止破坏性装修。若因经营需要改造、改变房屋结构,竞得人需提交书面的申请报告和改造方案,(略)。上述装修、装饰、改造、报批等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9、房屋内部装修要求必须满足《安徽省公共文化空间评估定级标准》《马鞍山市公共文化空间工程实施方案》等内容(见附件),且无条件配合委托人申报各类专项项目及专项资金,并按要求执行。
10、经营期间,经营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均由竞得人承担;如因生活涉及油烟排放、异味、噪音等引发邻里矛盾的,由竞得人自行协调,如协调不成造成群访事件的,委托人有权收回产权,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11、租赁标的经营期间,竞得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竞得人在经营期间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竞得人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伤亡事故等责任和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若因此导致委托人被诉讼、仲裁、罚款的,竞得人应当承担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罚款、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12、竞得人在添置相关经营所需的设备物料时,必须符合相关经营管理规范,完善安全监督措施,不得对现有租赁标的装修及装饰进行改造,如因经营必须改造升级的,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竞得人自行报批相关行政部门后,在委托人监督下进行改造工作,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3、经营期内,如果遇到政府征迁或因政府公共管理、公益事业、委托人需要等原因致使 租赁协议 无法继续履行,委托人须提前60天书面告知竞得人, 租赁协议 提前解除,委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竞得人应无条件及时搬出,并不得向委托人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任何补偿。
14、 租赁协议 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竞得人应保持协议租赁标的物完好,返还的租赁标的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协议标的物内竞得人增加的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以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无偿归委托人所有;若有委托人不需要的物品、装饰装修物等部分,竞得人应无条件根据委托人要求将物品、装饰装修物予以拆除,因拆除造成标的物毁损的,竞得人应当恢复原状;竞得人未按委托人要求拆除的委托人有权予以拆除,因拆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拆除费、保管费、恢复原状费等全部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对未经委托人同意留存的物品,委托人视为竞得人弃物处理。竞得人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委托人时,设施和设备有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正常损耗除外),竞得人应负责维修或按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重置价格向委托人赔偿损失。
15、在租赁期限内,竞得人不得将租赁标的整体(或局部)向第叁方转租、转借或调换租赁标的,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经营保证金不退,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16、标的交付日、起租日、规则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 租赁协议 》约定为准。
17、若本次拍卖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租金、佣金或退租的理由;意向竞租人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
18、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双方签订《 租赁协议 》后叁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租金及经营保证金,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19、运营标准及要求一律严格参照《马鞍山市雨山湖叁影楼、海绵科普馆招商运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执行。(见附件)
20、若竞租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