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
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2、
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
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
(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是否通水、电、气、网络等;(2)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等;
(
3
)标的装修现状及管道建设情况;(
4
)标的及周边楼盘现状、商业配套现状;(
5
)标的周边道路、配套设施、环境、工程配置条件等;(
6
)
本次
招租面积
系招租方自行测量或者根据产权证取得,
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误差
等)及
相
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
(
至少提前一天
)
。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
包括但不限于
经营风险:
(
1
)
标的及周边楼盘未来
入住情况
预估;(2)
其它业态布局和可能产生的市场风险(
含
占道经营、游摊散贩、相关部门临时施工、维修整改等带来的经营风险
等
)
,
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
6、租赁期内,
承租方
。
10、
本次
招租面积
系招租方自行测量或者根据产权证取得
,测算结果可能与实际面积存在误差,最终标的面积以现状交付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11、
备查资料:
招租附表、
租赁合同、
咨询报告、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