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地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华望城丰华谷服务贸易大厦
C2
栋
201-1
提交(略)
“我的项目—异议与回复”环节提交。
2
、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
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
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略)
③
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供应商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
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
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
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
、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
、被质疑人须配合采购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成交资格,并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依法重新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