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拟对株洲市同乐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25户不良债权资产(债权明细清单详见公告附件)依法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权金额:(略)。(如本金、利息、逾期重组宽限补偿金及违约金数据与相关合同、借据、法院判决不一致的,以相关合同、借据、法院判决为准)。
债权担保措施:
详见债权明细清单。本公告及债权明细清单披露的债权情况仅供投资者参考,实际以投资者详细查阅债权档案资料,并做调查后自行判断为准。
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境内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叁)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公司的控股股东、(略),担保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公司的其他关联公司;(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略))和对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具体事宜请与我单位接洽查询。
(略)
曹先生、陶先生、周先生、陈女士
联系(略)
(略)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略)
周先生(略)
联系地址:
长沙(略)
&苍产蝉辫;(略)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