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登记证书)。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法人对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授权及法人营业执照,法人和其授权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法人仅可授权 1 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 、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项类似蔬菜类供货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如合同材料无法体现评审因素,还须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证明并加盖业主章,未提供或不能证明不予认可。
4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根据项目单位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书面承诺)
5 、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的:
①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http://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须提供书面承诺及指定网站截图);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书面承诺及指定网站截图);
③ 被军队系统(略)( https://www.plap.mil.cn )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须提供书面承诺及指定网站截图) ;
“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6 、其他要求:
( 1 )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 2 )投标人近叁年(投标截止时间向前追溯叁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发生过食物中毒等危险事件。(须提供书面承诺)
( 3 )投标人具备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品类物品的供货能力及每日供货配送能力,及招标人临时需求的紧急配送能力、抗风险能力,接到招标人需求后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地点进行配送。(须提供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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