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阳江路货运停车场管理用房由西向东第一间(
2层)门面房
出租项目
公告
一、
项目编号:
32(略)4021
二、
项目名称
:
泰兴市
阳江路货运停车场管理用房由西向东
第
一间(
2层)门面房出租项目
叁、
项目信息
:
1、坐落位置:泰兴市阳江路北侧、园林路西侧。
2、房产证号
:
苏(
2024)泰兴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
3、出租面积:153.6㎡(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详情见评估报告(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4、出租资产使用情况:毛坯。
5、附属设施:水电齐全
。
6、其他说明:商务办公。
四、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略)/年,
叁年租金不变,以成交价结算
。
2、租期(年):
3
年。
3、租金支付方式:年付(先付后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第一周缴纳当年租金。
(略)):成交价*
0.05
,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五、交易方式:
采取协议转让或网络竞价的方式。
六、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公司法人。
七
、保证金:
1
、
保证金
金额
:
1万(略)。
2
、
缴纳
截至时间
:意向承租方须在
报名
时间
截止
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保证金汇入
泰兴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指定银行账户。
(
账户是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号,需本人(公司)通过转账的方式完整的输入全部账号信息
。)
3
、
注意事项:
(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
公司法人
须从其公司银行账户缴纳;
(
2)保证金
未按系统提示缴纳,
逾期未缴纳或缴纳保证金不足
的作
资格审查不合格
处理
。
4
、
保证金处置:
(
1)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签订的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无故放弃承租者,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2)未
竞价成功的意向
承租方
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按照
其
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八、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材料
: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1日9时起,2025年4月28日9时止。
2、
报名地点
:
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登陆泰州市产权交易平台(
丑迟迟辫://218.90.228.198:8082/颁蚕罢笔叠颈诲诲别谤/尘别尘产别谤尝辞驳颈苍)自行注册报名。
3、报名
所需
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
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
“相关附件”中
):
(
1)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
①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照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③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
2)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①身份证原件;
②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九、
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至后,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
2、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不低于底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十、竞价
:
1、竞价时间:以系统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意向
承租
方注意查看手机信息或自行登陆产权交易系统查看相关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报相关部门
处理
)
。
2、竞价(略)
(略)。
4、
竞价时长:
10分钟,竞价
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
竞价
活动结束前,如有
意向承租方
出价,
系统
将自动延迟
2
分钟。
十一、成交
:
1、竞价结束后,经出租方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发布上网。
2、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承租方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缴纳租金。
十二、意向承租方须知:
1、本次招租项目只接受整租,招租用途商务办公(无污染、无噪音、合法经营)。
2
、意向承租方可(略)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向出租方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3
、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务必了解
项目情况
、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
价
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
您
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
竞价
、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
4、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房屋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承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自行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不得削弱房屋结构整体稳定性和抗震性;不得影响停车场周围环境。租赁期满或承租方因经营不善等原因中途退租的,出租方不对装修费用进行补偿,承租方于租赁期满或退租之日起10日内将不破坏墙体结构的可移除物品自行清理,如未清理,出租方有权对该类物品进行处置
。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单独签订房屋质量保证协议书。
6、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转租或分割出租;擅自转租或分割出租的,转租或分割出租行为无效,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7、租赁期内的水、电、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仅提供水、电接入。
十
叁
、公告
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日
届满。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发布媒介:
(
1)
(略)(
(略).箩蝉锄飞蹿飞.驳辞惫.肠苍/)
(
2
)
(略)(
丑迟迟辫://驳驳锄测.迟补颈锄丑辞耻.驳辞惫.肠苍/)
2、
意向承租方对泰州市产权交易系统的相关问题可依据《泰州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略)—办事指南”下载)处理。
3、出租方和承租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双方按照《对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向(略)缴纳交易服务费。
十
五
、
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阳江东路
168号
联系方式:
(略)
2.
组织方信息
名称:(略)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
62号
联系方式:
&苍产蝉辫;(略)
3.
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略)
地 址:泰兴市曾涛路
6号鑫泰大厦
联系方式:
(略)
4.平台技术支持(略)
十六、
本
公告
的解释权属于
出租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