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 资格标准:
1.谈判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202 4 年 01月0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鉴于供应商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供应商选择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均视为符合要求);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以上序号 2、3、4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谈判响应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谈判响应无效。
(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谈判小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略)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④谈判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8.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9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谈判响应。
特殊 资格标准:
①谈判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
②谈判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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