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0 天
2、实施(略)
(二)要求:
本次须为人民币,为包干费用,包含了实施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需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条件所产生的费用
(叁)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进度节点付款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签约金额的30%的款项;
2、进度款:系统上线运行正常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签约金额60%的款项;
3、验收款:项目验收通过并签订验收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签约金额10%的款项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在截止前可修改。
(叁)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略),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