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翱滨罢颁-骋(略)2
2.项目名称:2025-2027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北京市、河北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甘肃省)
(略)。
4
.采购需求:
(
1)采购内容:
第一包:(略)/年。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对于做好
2025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25〕97号)任务安排,严格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040-2023)等有关规定,2025年北京市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开展179个(184站次)监测站地下水水质监测,包括167个站点监测44项指标1次、5个站点监测44项指标2次、7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采集与送样1次,以及17个监测站(包括在172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同步采送样等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和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①184站次采样前抽水等准备工作,准备全部水样容器。
②177站次44项指标水样、7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采集和运送。17个监测站(包括在172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同步采样。样品的保存及送检要求应满足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的相关要求。
③177站次水样44项指标检测,检测方法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要求,质量控制措施按照《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及检测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出具水质评价报告、质控报告、检测报告、项目执行总结报告,提供水质监测数据成果汇总表、采样记录表、采样人员现场采样照片及样品照片等。
④17个站点44项指标同步采集水样、7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运输至指定地址。样品的保存与运输应满足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的相关要求。
第二包:
2025-2027年河北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项目预算金额:(略)/年。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对于做好
2025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25〕97号)任务安排,严格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040-2023)等有关规定,2025年河北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开展233个(259站次)监测站地下水水质监测,包括161站次监测44项指标、82个海(咸)水监测站(包括在217个监测站中)监测46项指标、16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采集与送样1次,以及24个监测站(包括在217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同步采送样等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和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①259站次采样前抽水等准备工作,准备全部水样容器。
②161站次44项指标水样、82个站点46项指标水样、16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采集和运送。24个监测站(包括在217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同步采样。样品的保存及送检要求应满足《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2018〕91号)的相关要求。
③161站次水样44项指标检测,82个海(咸)水入侵站46项指标检测,检测方法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和《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HY/T 0314-2021)要求,质量控制措施按照《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及检测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出具水质评价报告、质控报告、检测报告、项目执行总结报告,提供水质监测数据成果汇总表、采样记录表、采样人员现场采样照片及样品照片等。
④24个站点44项指标同步采集水样、16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运输至指定地址。样品的保存与运输应满足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的相关要求。
第叁包:(略)/年。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对于做好
2025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25〕97号)任务安排,严格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040-2023)等有关规定,2025年吉林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开展127个监测站地下水水质监测,包括118个站点监测44项指标1次、9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采集与送样1次,以及12个监测站(包括在118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同步采送样等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和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①127站次采样前抽水等准备工作,准备全部水样容器。
②118站次44项指标水样、9个站点98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指标水样采集和运送。12个监测站(包括在118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同步采样。样品的保存及送检要求应满足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的相关要求。
③
118站次水样44项指标检测,检测方法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要求,质量控制措施按照
《
水环境监测规范》(
SL 219-2013)及检测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出具水质评价报告、质控报告、检测报告、项目执行总结报告,提供水质监测数据成果汇总表、采样记录表、采样人员现场采样照片及样品照片等。
④
12
个监测站
44项指标同步采集水样、9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运输至指定地址。样品的保存及寄送应满足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的相关要求。
第四包:(略)/年。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对于做好
2025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25〕97号)任务安排,严格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040-2023)等有关规定,2025年黑龙江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开展195个监测站地下水水质监测,包括182个站点监测44项指标1次、13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采集与送样1次,以及18个监测站(包括在182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同步采送样等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和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①195站次采样前抽水等准备工作,准备全部水样容器。
②182站次44项水样、13个站点98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指标水样采集和运送。18个监测站(包括在182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同步采样。样品的保存及送检要求应满足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的相关要求。
③
182站次水样44项指标检测,检测方法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要求,质量控制措施按照
《
水环境监测规范》(
SL 219-2013)及检测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出具水质评价报告、质控报告、检测报告、项目执行总结报告,提供水质监测数据成果汇总表、采样记录表、采样人员现场采样照片及样品照片等
。
④18个监测站44项指标同步采集水样、13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运输至指定地址。样品的保存及寄送应满足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的相关要求。
第五包:(略)/年。
根据
《水利部办公厅对于做好
2025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25〕97号)
任务安排,严格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040-2023)等有关规定,2025年江苏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
监测项目共开展
122个监测站地下水水质监测,包括73个站点监测44项指标1次、41个海(咸)水入侵站测定46项指标1次、8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采集与送样1次,以及11个监测站(包括在114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同步采送样等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和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①122站次采样前抽水等准备工作,准备全部水样容器。
②73站次44项指标水样、41个站点46项指标水样、8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采集和运送。11个监测站(包括在114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同步采样。样品的保存及送检要求应满足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的相关要求。
③73站次水样44项指标检测,41个站点46项指标检测,检测方法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和《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HY/T 0314-2021)要求,质量控制措施按照《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及检测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出具水质评价报告、质控报告、检测报告、项目执行总结报告,提供水质监测数据成果汇总表、采样记录表、采样人员现场采样照片及样品照片等。
④11个站点44项指标同步采集水样、8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运输至指定地址。样品的保存与运输应满足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的相关要求。
第六包:(略)/年。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对于做好
2025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25〕97号)任务安排,严格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040-2023)等有关规定,2025年山东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开展214个(223站次)监测站地下水水质监测,包括155站次监测44项指标、55个海(咸)水入侵站监测46项指标、13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采集与送样1次,以及21个监测站(包括在201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同步采送样等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和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①223站次采样前抽水等准备工作,准备全部水样容器。
②155站次44项指标水样、55个站点46项指标水样、13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采集和运送。21个监测站(包括在201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同步采样。样品的保存及送检要求应满足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的相关要求。
③155站次水样44项指标检测,55个站点46项指标检测,检测方法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和《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HY/T 0314-2021)要求,质量控制措施按照《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及检测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出具水质评价报告、质控报告、检测报告、项目执行总结报告,提供水质监测数据成果汇总表、采样记录表、采样人员现场采样照片及样品照片等。
④21个站点44项指标同步采集水样、13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运输至指定地址。样品的保存与运输应满足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的相关要求。
第七包:(略)/年。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对于做好
2025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25〕97号)任务安排,严格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040-2023)等有关规定,2025年河南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开展157个监测站地下水水质监测,包括146个站点监测44项指标1次、11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采集与送样1次,以及15个监测站(包括在146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同步采送样等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和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①157个监测站采样前抽水等准备工作,准备全部水样容器。
②146站次44项指标水样、11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采集和运送。15个监测站(包括在146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同步采样。样品的保存及送检要求应满足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的相关要求。
③146个监测站水样44项指标检测,检测方法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要求,质量控制措施按照《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及检测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出具水质评价报告、质控报告、检测报告、项目执行总结报告,提供水质监测数据成果汇总表、采样记录表、采样人员现场采样照片及样品照片等。
④15个站点44项指标同步采集水样、11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运输至指定地址。样品的保存与运输应满足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的相关要求。
第八包:(略)/年。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对于做好
2025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25〕97号)任务安排,严格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040-2023)等有关规定,2025年湖北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开展38个监测站地下水水质监测,包括包括36个站点监测44项指标1次、2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采集与送样1次,以及4个监测站(包括在36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同步采送样等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和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①38个监测站采样前抽水等准备工作,准备全部水样容器。
②36站次44项水样、2个站点98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指标水样采集和运送。4个监测站(包括在36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同步采样。样品的保存及送检要求应满足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的相关要求。
③36个监测站水样44项指标检测,检测方法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要求,质量控制措施按照《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及检测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出具水质评价报告、质控报告、检测报告、项目执行总结报告,提供水质监测数据成果汇总表、采样记录表、采样人员现场采样照片及样品照片等。
④4个站点44项指标同步采集水样、2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运输至指定地址。样品的保存与运输应满足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的相关要求。
第九包:(略)/年。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对于做好
2025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25〕97号)任务安排,严格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040-2023)等有关规定,2025年甘肃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开展91个监测站地下水水质监测,包括85个站点监测44项指标1次、6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采集与送样1次,以及9个监测站(包括在85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同步采送样等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和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①91站次采样前抽水等准备工作,准备全部水样容器。
②85站次44项指标水样、6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采集和运送。9个监测站(包括在85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同步采样。样品的保存及送检要求应满足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的相关要求。
③85站次水样44指标项检测,检测方法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要求,质量控制措施按照《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及检测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出具水质评价报告、质控报告、检测报告、项目执行总结报告,提供水质监测数据成果汇总表、采样记录表、采样人员现场采样照片及样品照片等。
④9个站点44项指标同步采集水样、6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运输至指定地址。样品的保存与运输应满足
《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
2018〕91号)
的相关要求。
(
2)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该包中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评标、推荐中标人以包为单位。
(
3)本项目(略),预算已下达。
2026、
2027
年
项目
最终预算以财政部门批复为准。
(
4)本项目为国家财政预算投资项目,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预算调整或取消,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中标人作出任何补偿,请投标人注意风险。
(
5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采用一次招标叁年有效
,按年签署合同,年度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当年
11
月
30
日
。
中标人如发生以下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①
中标人
未通过
持续
履约
能力
评估;
②
中标人
在合同期内发生重大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延迟交付、质量不达标、擅自转包等),且未在
采购人
要求期限内有效整改;
③因
中标人
原因导致
采购人
遭受重大损失或负面社会影响。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的项目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
2)除单一
(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4)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
6)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投标人
。
(
7)投标单位或其授权的下属检测机构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颁惭础)证书。
叁、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
21
日至
2025年4月
30
日,每天上午
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略)
http://www.oitccas.com/
3.方式:
(略)http://www.oitccas.com/
注册并购买。
4.售价:&测别苍;(略),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5月
12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
(略)
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东方厅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服务期为叁年,此
预算
金额为首年
预算
金额。
2、招标文件采用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和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发售方式:
1)登陆“东方招标”平台(略)
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略)
(略)
账
&苍产蝉辫;号:
(略)001
3)投标人应在平台上填写开票信息。在投标人足额缴纳标书款后,标书款电子发票将发(略)
3、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及用途(如未标明招标编号,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
(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
(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物
(
5)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称:水利部信息中心
地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址:北京(略)
2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称:(略)
地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址:北京(略)
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联系方式:(略)、(略)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窦志超、徐子通、吴文建
电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话:(略)、(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