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雁栖镇七路(雁栖镇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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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栖镇九路)道路工程(勘察)
比选公告
2.1项目名称:
怀柔区雁栖镇七路(雁栖镇八路-雁栖镇九路)道路工程(勘察)
2.2项目总投资:(略)
2.3服务期限:
20日历天
2.4比选范围及内容:
雁栖镇七路南起雁栖镇八路,终点至规划雁栖镇九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定线全长约1104米,红线宽35尘。同步实施交通、照明、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和绿化工程进行勘察及相关服务工作。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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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具有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3.4具有无违法记录声明;
3.5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3.6信誉要求:参选人(略)(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
携带资料在
北京(略)
领取比选文件,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略)/本,售后不退。
5.1
(略)
北京(略)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地
址:
北京(略)
(略)
电
话:(略)-8053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略)
(略)
(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