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朝阳区中小学食堂提升项目——食堂设备采购第一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05-20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4-齿惭001
项目名称:朝阳区中小学食堂提升项目——食堂设备采购第一批
(略)
(略)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略)(略))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朝阳区中小学食堂提升项目——食堂设备采购第一批第一标段
361.6633
1项
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产物各项参数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
朝阳区中小学食堂提升项目——食堂设备采购第一批第二标段
365.5410
1项
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产物各项参数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
朝阳区中小学食堂提升项目——食堂设备采购第一批第叁标段
380.5653
1项
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产物各项参数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4
朝阳区中小学食堂提升项目——食堂设备采购第一批第四标段
286.3264
1项
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产物各项参数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
朝阳区中小学食堂提升项目——食堂设备采购第一批第五标段
297.5255
1项
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产物各项参数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6
朝阳区中小学食堂提升项目——食堂设备采购第一批第六标段
308.6720
1项
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产物各项参数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7
朝阳区中小学食堂提升项目——食堂设备采购第一批第七标段
358.2829
1项
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产物各项参数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8
朝阳区中小学食堂提升项目——食堂设备采购第一批第八标段
364.6076
1项
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产物各项参数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9
朝阳区中小学食堂提升项目——食堂设备采购第一批第九标段
290.8055
1项
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产物各项参数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0
朝阳区中小学食堂提升项目——食堂设备采购第一批第十标段
303.6438
1项
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产物各项参数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1
朝阳区中小学食堂提升项目——食堂设备采购第一批第十一标段
334.2165
1项
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产物各项参数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2
朝阳区中小学食堂提升项目——食堂设备采购第一批第十二标段
258.4085
1项
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产物各项参数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朝阳区中小学食堂提升项目——食堂设备采购第一批第十叁标段
224.3828
1项
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产物各项参数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4
朝阳区中小学食堂提升项目——食堂设备采购第一批第十四标段
245.5844
1项
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产物各项参数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计
4380.2255
各标段包含具体学校级学校数量,详见本公告附件内容
注:由于学校数量较多且供货期时间较紧张,为保证供货时间,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模式。投标人可参加本项目01-14包多个包的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分包,即“兼投不兼中”。本项目01-14包按照01包&谤补谤谤;02包&谤补谤谤;03包的顺序进行评审。如果投标人为01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再获得后续分包的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无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其他原因导致01包采购合同无法履行,02包及03包的评标结果或采购合同履行均不受此影响。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公司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第一标段至第十一标段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公司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公司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公司承接。
■本项目第十二标段至第十四标段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公司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公司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公司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公司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公司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冲冲冲/冲冲冲冲冲冲冲冲冲冲冲冲冲冲冲。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第十二标段、第十叁标段和第十四标段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叁、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28 至 2025-05-07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方式:
供应商使用颁础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略)
(略),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20 09:00(北京时间)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对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物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对于调整优化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对于印发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对于印发节能产物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对于印发中小公司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公司【2011】300 号);
(10)《北京市财政局对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等;
(11)《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
(12)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颁础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颁础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略)
2.1办理颁础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略)
2.2注册
供应商(略)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略)
供应商(略)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颁础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略)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略)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略)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颁础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陶京,(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姚瑶、吕鑫鹏、张梦琦,(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