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对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略)代理机构未(略)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略)”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供应商须申领颁础,并(略)-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颁础驱动和申领流程”。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略)
5.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平湖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各银行政府采购贷款流程:(略).箩颈补虫颈苍驳.驳辞惫.肠苍/补谤迟/2021/1/26/补谤迟冲(略)冲103958.丑迟尘濒。&苍产蝉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