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拥有河北省邢台联运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资产,拟实施整体组包处置,现予以公告。
(略)及相应利息,相关诉讼费垫款一并转让。见下表: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保证(抵押)人 | (略)) |
1 | 河北省邢台联运公司(邢台市公园东街,破产终结以申报债权金额为准) | (略) | 300000 |
2 | 河北省邢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邢台市郭守敬大街43号) | 河北省邢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蓄积式拖盘生产线一套,以现状为准) | (略) |
河北省邢台市糖烟酒公司 | (略) |
邢台糖烟酒有限责任公司 | (略) |
合计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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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二、交易条件:要求购买人信誉良好,能够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叁、交易对象要求:欢迎广大投资者购买。但以下人员不得参与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保证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不良资产的主体。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二十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债权信息征询。
五、受理公示事项(略)
刘先生,联系(略)
六、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略)
李先生,联系(略)
七、另,按照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特作如下资产处置通知:
(一)本公告特别通知上述债权资产涉及到的国有公司、集体公司债务人(担保人),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资产进行转让处置。
(二)本公告特别通知上述债权资产涉及(略)买权。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