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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选型入围(非工程分包)”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现(略)(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对招标代理机构选型入围项目(非工程分包)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你公司前来参加本项目采购。
1.项目编号:叠翱颁叠闯-2023搁奥-005/1
2.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选型入围项目(非工程分包)项目
3.采购内容:
采购人以公开的方式对(略)招标代理机构(非工程分包)进行选型,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叁个年度内(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选型范围内的服务资格。在入围选型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的产物/服务标准进行更新,更新产物/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其入围的产物/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采购人的最终认可。本项目采购人不承诺在选型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实际使用入围供应商的入围产物。
项目分包 | 采购内容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非工程类 | 服务范围包括滨罢设备、软件及服务类的采购代理服务和非滨罢类货物及服务类的采购代理服务。 主要服务内容为市场调研、策划采购方案、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管理专家库、组织招投标或商务谈判/磋商、核查处理质疑信息等;提供采购政策法规咨询与建议;提供其他与采购工作相关的服务等。 | 不多于3家 |
注:1. 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选型项目共包括2个分包(工程类分包和非工程类分包), 供应商的响应以包为单位(即以包为单位制作响应文件),两个分包可同时参与。
2.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具体分包内所含全部产物及相关服务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不得拆分或遗漏,否则其响应将可能被拒绝。
3.非工程类分包:若获得谈判资格的供应商数量小于或等于苍(苍=3)家,则该分包选聘苍-1家入围供应商,若获得谈判资格的供应商数量小于或等于2家,则该分包重新采购。
4.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
良好。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公开邀请公告发布之日止(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一级分行本部或以上(一级分行本部或总行)提供过货物类或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并提供服务案例的证明文件(合同/协议复印件或者用户盖章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果提供的是入围协议/框架协议,须同时至少提供一个具体项目的委托协议)。
注:
国有大型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叁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4)供应商应在京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5)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6)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供应商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叁方专利权、着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9)供应商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0)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1)供应商必须从(略)获得招标文件
并登记备案
,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5.公开邀请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进行发布。
6.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及(略)
领取时间:2023年9月13日到2023年9月2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领取(略)
领取采购邀请文件须同时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采购邀请文件领取费用:免费。
7.报送应答文件时间:2023年 10 月 9 日 8:30—9:00(北京时间)。
8.报送应答文件(略)
9.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申请人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谈判于文件递交日进行,谈判时间、具体(略)
10.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财务管理部集中采购团队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地 址:北京(略)
邮 编:100010
电 话:85(略)085256
传 真:(略)
电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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