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略)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晋升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第叁方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2020年12月31日人社部、(略)印发了《对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强调“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尝试引入第叁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2022年9月科技部等八部门印发《对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国科发才〔2022〕255号),指出“探索建立同行评价的责任机制,在专家选用、管理和信用记录等方面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同行评价的方式和程序、评价意见反馈等行为。探索引入学术团体等第叁方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
根据中央及部委文件精神,北京师范大学探索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尝试引入第叁方机构独立评价,负责任地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评议意见,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针对性。
根据国家对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要求,北京师范大学自2021年起在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工作中试行了第叁方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制度,效果良好。2023年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工作继续在理工科教学科研岗位、破格晋升岗位、珠海校区教学科研岗位实行第叁方机构独立评价机制,继续采购相关服务。
(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评审评价经验丰富
(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具有叁十多年的评审评价业务经验,近年来开展了高校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标准、代表性成果评价、高校科研平台(基地)建设与评价、基于有组织科研的高校科研团队评价等研究,在教育评价改革和科技评价改革中破“五唯”、立新标,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评审评价工作。在评审评价工作中,遵循科技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发展规律,推行分类评价和代表性成果评价,科学设立评价目标、方法、指标,制定分类评价指标体系。
在评审评价业务方面,受(略)委托,开展(略)重点实验室、(略)工程研究中心、(略)野外科学观测站等评估工作,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评审等相关工作,以及接受其他部委或省(略)
除此以外,目前已接受全国近六十家高校和单位委托提供第叁方评审服务两百余项,委托高校包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吉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等,是全国各大高校、政府部门值得信赖的评审机构,其提供服务的专业化程度是其他公司或机构无法比拟的。
2.评审评价工作规范
(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拥有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规范,制定了《评审与评价部工作管理办法》《评审评价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评审评价工作管理规范化管理,保证评审评价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客观性。
(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拥有严格的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评审评价相关工作人员全部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承诺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影响评审工程性的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评审材料、评审过程、评审专家名单、评审结果等应当保密的评审相关信息,保密管理贯穿评审评价工作全流程。
除此以外,在评审说明中要求专家遵循同行评议规范以及保密规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与被评审人联系,不得泄露评审相关事宜,并且建立了专家评审行为评价机制,对违背同行评议道德规范的专家不再列入遴选范围。
3.评审专家资源丰富
(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拥有较大规模和数量的高层次、多学科的专家资源库,专家总数超过9万人,其中国家级人才数量约1万人,正高级职称专家数量约5万人。专家所在学科涵盖全部14个学科门类(含交叉学科门类)、一百余个一级学科,学科范围既涵盖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又注重了交叉学科等前沿研究领域,专家的学科背景已基本达到全学科覆盖。对交叉研究领域的评审材料,注重专家的研究背景和组成结构,突破学科限制,可按照研究方向匹配小同行专家。其丰富的评审专家资源、学科覆盖全面,可为我校学术评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第叁方智库支持。
4.评审质量和效率有保障
(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针对本评审项目形成专项工作小组,评审工作统一实施安排,确保评审工作每一个步骤有序开展。准备工作充足,将安排专门负责人员与学校人事处进行充分沟通,深入了解需求,在此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与实施计划,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接受单位委托后,自收到材料15个工作日反馈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符合北京师范大学评审工作的进度安排。
北京师范大学于2021年在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工作中试行了第叁方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制度,后续通过招标采购程序采购了(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的相关服务,效果良好。2022年鉴于第叁方机构评审的入门门槛高,市场上参与投标公司总量不足,且公司之间的服务质量差别极大等原因,直接采购了(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的相关服务,效果良好。
综合以上原因和发展需要,该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大街35号
叁、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01日 至 2023年11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3年11月8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滕老师 (略)
2.财政部门
(略)
联系地址:北京(略)
联系(略)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盛隆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吴熙尧、郝丹丹、谢菲、彭庆夺、王超、李莉(略)-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