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丰台西站
202
5
年化粪池清掏清运
。
二、
采购方式:
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叁、
项目(略)
丰台西站
站区范围内(丰台西站、双桥站、大红门站、百子湾站等处所)
四、
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五、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公司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化粪池维护、隔油池维护等。
2.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未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
或被铁路
暂停项目投标资格的
。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报名谈判
。
4.服务提供方需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必要
技术
、
清掏设备
车辆
及相关资质等。
六、要求及相关事宜:
1.服务供应方按采购方要求,负责清理丰西片区
(
丰台西站、大红门站
)
、双桥片区(双桥站、百子湾)化粪池清掏清运具体事项
,
接(略)方要求,必须在
1小时内响应
。
2.供应方每次清理化粪池完成后,需经采购方验收合格认可。
3.服务供应方工作人员的安全由供应方负责,在清掏过程中如出现工伤、交通事故等(包括对第叁方造成伤害)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一概由供应方承担。
4.如因服务供应方人员未有足够安全设备或工作经验而产生任何意外,供应方必须全权负责,采购方无任何责任。
5.因服务供应方在清掏过程中导致采购方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供应方必须及时修复损坏的设备,以保证正常使用,若供应方不能修复,由采购方安排修复的,产生的费用由供应方承担。否则采购方方有权追究相关经济损失。
6.在清掏、清运工作完成后,必须保持工作场地清洁干净无污物、无洒漏。
7.清掏后的污物必须卸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泄,发生倾泄责任后果由服务供应方负责。
七、报名日期
报名日期:
202
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
24
年
11月
29
日。
请有意向的服务商于
202
4
年
11月
29
日
17:00前携带公司资质(营业执照、清运许可、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北京(略)
八、地址、(略)
地
址:北京(略)
(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