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枢纽环线铁路维修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集中修期间维修项目购道岔零小配件询价采购公告
(
项目编号:
SNTLWXGSWZSBK-2024-0
27
)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2025年天津枢纽环线铁路维修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期间维修项目
,采购人为天津枢纽环线铁路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维修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项目概况:天津枢纽环线铁路维修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集中修期间维修项目用购道岔零小配件一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的物资名称、质量标准、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详见&濒诲辩耻辞;附表1&谤诲辩耻辞;。
3.
运输方式:汽运
4.
供货时间:确定中标后于2025年1月25日前送货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5.
本项目采购为先货后款,自
合同签订后,交付货物并验收合格 30
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7% ;同时付款前乙方应按合同总额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扣除应扣款项后,不计息一次性将余额支付中标人。
叁、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营业范围:报价
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
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能够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2.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发票。
(2)投标人所投产物
质量符合
国家、行业颁布的产物认证用标准,本次采购物资对应产物应具有颁搁颁颁认证证书的,还应
提供铁科院或国家铁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以及产物合格证明文件
。
3.
生产资质: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资质,并提供相关资质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代理生产公司的相关生产资质材料。
4.
信用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与本招标项目在同一包件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标项目在同一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其他情形:
a.
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
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
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
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其它要求:
(3)
报价人需满足采购方需求时间,能够保证本项目采购道岔零小配件于2025年1月25日前按期(略)方指定地点。
四、采购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报价人,请于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8日09时00分
,
通过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略)
,
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2.
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报价人须确保签收时报价文件密封完好(密封包装上须体现报价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并确保报价文件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
天津枢纽环线铁路维修有限责任公司,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五、评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含税)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投标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
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可根据业务需要或计划变动,随时终止招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否决所有投标,因此对投标人造成的影响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
1.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公司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手机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5.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
6.
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表(见附表1);
7.
上述物资到达时必须提供产物合格证明文件。
七、联系方式
(略)
地 址:天津(略)
(略)
(略)
(略)
附表1:物资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