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扬州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就“
我的扬州APP ”平台软件运维服务项目
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驰顿窜齿-(略)3号
2.项目名称:“我的扬州础笔笔”平台软件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5.采购需求:具体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物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磋商响应函(原件)
1.2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3 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公司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1.5 与第(1.4)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1.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1.9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1)、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公司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4、1.5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叁、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9: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报名携带的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3)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于规定的时间内至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市大庄路2号7号楼4楼)招标代理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资料。
(略)。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后果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5年1月9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2.
(略)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5年1月9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2.
(略)
六、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响应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3.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略)站”发布的信息。
5.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略)
联系方式:/
2.代理公司信息
名 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大庄路2号7号楼4楼
(略)
联系方式:(略)
九、供应商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略)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谈论。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