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目标:
为给国航机组人员在大兴机场提供良好稳定的室内物业服务保障,为国航航班正常运行提供有力的物业服务保障支持。
(二)执行的标准规范:
国航承租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E03地块中E03-1 号楼1 层至9 层办公楼,E03-2 号楼1 层至11层公寓楼,E03-2 号楼地下一层食堂(含厨房)。委托管理事项包含:物业委托管理事项、职工食堂委托管理事项、低值易耗品委托管理事项、固定资产委托管理事项、安全委托管理事项。承担管理非公共区域的安全、服务、投诉、应急处置等职责。
(叁)采购产物具体要求:
乙方负责委托项目区域范围中除公共区域外的物业管理、日常维修管理、设备运行等业务,能源统计,职工食堂经营。包含但不限于:
1.物业委托管理事项
1.1办公楼、公寓楼内(非公共区域)的保安、日常保洁、前台服务、会议服务、设备运行、设备检查、日常维修、室内绿植租摆养护等物业管理项目。
1.2专项清洁服务:主要包括房屋室内地板打蜡抛光,家具打蜡保养,皮沙发清洗、翻新,不锈钢清洗保养,玻璃清洗,工程竣工后保洁开荒。
1.3专项物业服务:标牌的制作及安装(如:办公室、会议室门牌标牌,指示牌、提示牌等);节假日及重要活动氛围的装饰;购置和使用物业管理所需的物业用品类物料;组织实施特殊天气的应急保障。
1.4协助甲方对室外物业服务供应商实施日常监管,空置房间的日常巡视巡查。
1.5办公家具日常维护管理及零部件更换。其中,甲方负责提供椅子轮、扶手、家具门把手、扣手、锁具、合页、隔板钉、螺丝螺钉、键盘托等零部件。
1.6乙方负责行政办公楼、公寓楼茶歇区家具维修服务(不含配件)。
1.7满足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装饰装修改造。环保、消防、安全整改要求进行的改造。灯箱、形象背景墙、广告牌的制作、维修。
1.8配合甲方完成委托项目区域内的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范围内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能源计量统计审核,配合甲方做好节能环保宣传以及各项能源、环保监督审查、推进节能项目、落实节能措施等相关工作,确保节能环保考核达标。
1.9乙方提供24小时非公共区域工程维修服务(入室为有偿服务)。行政办公楼、公寓楼茶歇区供水及电加热饮水设备维修,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由乙方或相关物业单位提供报价有偿维修。
1.10楼宇玻璃坏损,物业单位有权调取监控,明确责任后保留追偿权;非人为因素导致玻璃坏损,按照公共区域与非公共区域划分原则,由乙方或相关物业单位完成修复(玻璃幕墙及公寓外窗玻璃协调产权方处理)。
1.11乙方负责公寓楼顶层食堂专用设备的维保。
2.职工食堂委托管理事项
2.1服务模式:贰03-2号楼地下一层食堂的甲方职工食堂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提供给乙方使用,并委托乙方为职工食堂提供与职工餐相关服务。
2.2主要服务项目:根据现场场地条件情况,在符合卫生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乙方提供各类冷热菜品及主食(主要服务项目)、点心类食品、各种饮料及水果。不得提供各种酒类饮料(无醇啤酒除外)。如提供超出本合同约定之业务范围的服务内容,均需要提前叁十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增加服务内容申请后,乙方方可进行服务内容增项,并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和调配。
3.低值易耗品委托管理事项
(略)以内的设备、设施,不包含公寓电视、空调、小冰箱、(略) 4.固定资产委托管理事项
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以甲方名义新增、更新的固定资产,以及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项目中需要以甲方名义购置、办理报建和公开招投标的,甲方全委托并授权乙方负责项目全部报建及实施工作。
5.安全委托管理事项
乙方对委托管理事项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管理、内保安全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消防经费使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5.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对接并落实地方主管部门工作要求。
5.2全面履行内部安全防范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防恐、维稳、内保安全监督检查、应急处突和隐患治理等工作。
5.3全面履行项目维修过程中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负责相关应急及特情处置工作。
以上委托管理事项范围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验收标准:
1.乙方服务标准不低于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委托工作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并认真履行职责。
2.乙方应将各项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悬挂于办公场所明显位置。
3.乙方应建立内部监管机制,配合甲方相应检查,服从甲方制定的奖惩考评机制,如有违规,进行相应处罚。
4.技术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5.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管理。
6.有效服务投诉率低于2%,投诉及时处理率达100%,甲方检查考核得分率90%以上,综合民意测评满意率80%以上;
7.支持配合甲方做好节电、节水、节油等节能工作,不发生突发环境污染责任事件或者瞒报事件,不发生节能环保违法违规事件或者瞒报事件。
8.负责做好雨、雪、风等各类恶劣天气的清扫、清理与应急处置工作。
9.本服务期内甲方分十二期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以每叁个自然月为一期计算,在当期服务完成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物业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外包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的服务增值税发票,并由甲方(使用单位)核准确认后,向乙方支付相应期间的合同费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格部分保持不变,税率部分随国家公布适用税率调整。
(五)合同期限:
叁年
(六)其他:
1.合同终止后,如选聘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则在确定聘用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及接管本物业管理等服务项目前,由原聘用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即乙方)按甲方的工作安排暂时(不超过六个月)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等服务,甲方将继续支付相应服务费用(按本合同的费用标准执行)。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2.其他未尽事宜以谈判确认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