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北京市及(略)房屋出租相关规定,拟通过公开招租方式对(略)实验3号楼、大学生活动中心部分房间公开招租项目(项目编号:2410-贬齿罢颁-滨顿1672)进行公开招租,现诚邀符合条件的相关投标人参与公开招租活动。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实验3号楼、大学生活动中心部分房屋公开招租项目
二、招租范围
(略)西城校区(北京(略)
叁、具体要求
房间位置
| 技术参数
|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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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西城校区(北京(略)
| (一)招租项目概况
(略)。 2.面积(建筑面积):1118㎡。
(1)实验3号楼:949㎡;
(2)大学生活动中心二层(207、209、210、211、213)房间:169㎡。
3.房屋用途:仅限办公。
4.出租期限(承租期):自2025年1月1日起2年(按730天计算)。
(二)承租要求
1.承租方经营范围应与学校学科建设相关。承租方在满足自身经营要求的前提下应满足学校相关专业产学研需求,对学校的教学科研做出相应的贡献。
(略)/㎡;其它收费标准按校方规定执行,具体收取时间校方另行通知,收到缴费通知后,承租方需在14个工作日内缴清。 3.承租期内租金单价不做调整,按中标确定的承租价格执行。
4.付款方式为公对公账户转账,付款周期详见合同,承租方需在应缴日前14个工作日内缴清房租。
5.承租方应信用良好,合法合规经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信用良好。
6.承租方承租期内对使用房屋负有安管管理责任,房屋仅限办公使用,严格执行我国有关安全、消防、卫生等法律法规。
7.安全通道、消防通道门前管理须符合国家对于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保持畅通。
8.承租人在承租期间须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接受各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
9.禁止动用明火。
10.承租方禁止利用房屋、土地进行违法活动、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者故意损坏房屋结构、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承租(借)房屋、土地、生产、储存、经营污染物或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叁)实施要求
1.承租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须报请学校审批后实施,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正常承租后若对房屋格局、水、电、暖等做任何改变需报经学校国资处审批后实施。
2.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且须与中标方案约定承租项目一致。
| 1118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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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开招租其它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要求
1.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人,包括法人、事业单位、国有公司等;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二)投标人可从2024年11月13日上午09时起至2024年11月19日下午16时止,(略)站下载电子版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略),(略)
(叁)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不仅限于):
(1)投标文件目录(需有题目及相应页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资质证明文件;
(4)公司情况介绍(包括综合实力、相关经验等);
(5)团队组织架构和团队人员情况;
(6)详细的发展方案;
(7)报价表;
(8)公开招租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2.投标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1)所有提供的资料均须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采用无线胶装,不得用活页装订,提供一正四副应答文件;
(3)所有投标文件均须封装,并在封袋上标明公开招租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及手机号,封装口须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09:00-09:3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递交(略)
(四)评选与公示
1.评选原则: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根据公开招租文件及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终中标服务商。本次将选择一名优秀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承租方承接(略)实验3号楼、大学生活动中心部分房屋公开招租项目。按照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一名中标人,备选二名候选人。如参与招租的供应商不足叁家,按实际参与供应商数量评选。
2.排序原则: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3.评选结果公示:(略)网站。
五、项目(略)
有关招租项目未尽事宜,由校方负责解释。
(略)
(略)
联系(略)
电子(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
联系(略)
电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