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略)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海关2024-2026年度公务车辆维修、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
西安海关2024-2026年度公务车辆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2024-贬齿颁罢-344号
叁、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19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
(略)
联系方式:(略)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公务车辆维修、维保服务。(详见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2、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原交通部门颁发的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维修经营资质在有效期内均可继续使用)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标前一月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个人所得税除外),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应(略)(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磋商保证金缴纳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于印发〈节能产物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物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对于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叁部门联合发布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对于调整优化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对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中小公司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0)《对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11 月 13日-2024年11 月19 日 09:00:00至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注:获取磋商文件时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略)邮箱,并(略)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略)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 月26 日14时30分
2、磋商时间:2024年11 月26 日14时30分
3、磋商地点:陕西秦关商务公司会议室(西安(略)
十、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叁个工作日。
十一、
投诉(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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