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承租方一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即视为对下述标的情况知悉、确认、接受(略)中心任何责任:
(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人为广西广业贵糖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本项目造纸生产线是原来旧厂区的12号2640纸机。纸机主体、复卷机、切纸机等设备(略)案部由15米加长至17米加强脱水,真空系统购买2台透平真空泵取代原来4台水环真空泵,压榨部购买大辊径压榨系统取代原来的普通压榨,白水处理系统购买资源回收机和超清过滤机代替原来的脉冲沉降池。
2.本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方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出租标的出租用途仅限于造纸生产。
4.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后,视为已对出租标的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5.本项目租赁期限含免租期【1】个月,最终以双方协商确定结果为准。
6.其他情况详见【广西众益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广西广业贵糖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出租的造纸生产线年租赁价格资产评估报告》(桂众资评[2024]126 号)】等相关文件。
7.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
8.承租方承诺继续使用出租方原有大部分员工。承租方所需的生产和管理人员可以从出租方现有人员中择优选择,择优选择岗位及管理人员40-60人,具体工资福利待遇等由交易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所使用人员的费用(含税,税率为6%)。若承租方根据生产需要,使用出租方电器或机械维修保养人员的,由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9.租赁期限内停产无工作安排放假时,按贵港市目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工龄补贴发放生活费,此费用(含税,税率为6%)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水、电、蒸汽由出租方提供,并按出租方现有的计量原则进行计量(另加2%管理费),按月度结算,具体由交易双方另行签订《生产调度管理协议》为准。
11.承租方承诺租赁的设备及使用人员,出租方可以每月安排7-10天的时间生产出租方的产物,具体情况由交易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介绍。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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