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KFZSH- W1025 叁、项目概况:
1.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分叁包,委托叁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副食品采购及配送,第一包为采购人所属食堂提供为期 1 年的肉类、水产类 ( 包括猪肉、牛羊肉、禽肉、水产物 ) 等副食品配送以及配套服务,年采购金额预算约 320(略) ; 第二包为采购人所属食堂提供为期 1 年的果蔬、禽蛋、方便面等副食品配送以及配套服务,年采购金额预算约 360(略) ; 第叁包为采购人所属食堂提供为期 1 年的冻货、奶制品、调料、饮料等副食品配送以及配套服务,年采购金额预算约 320(略)。 本文件内容为第一包。
2.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1 年。
3. 供货(略)
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 本项目确定一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公司;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公司。
(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公司,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公司,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叁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略)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须具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需包含所提供服务的相关内容。
(六)投标公司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公司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2017年以来若与本项目采购单位有历史合作业绩的供应商需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测评合格的证明。
(九)本项目一次招标过程中考察不合格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二次招标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2月02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0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叁)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30
(叁)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略)(北京(略)
(四)提交方式: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略)(北京(略)
八、样品
九、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略)》(飞飞飞.辫濒补辫.尘颈濒.肠苍)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联系(略),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 4 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 3 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 非外资独资公司或控股公司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 的承诺书;
十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联系(略)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详细地址:(略)(北京(略)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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